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携手抗疫防痨 守护健康呼吸

发布时间:2020-09-26 10:55



结核病是严重危害群众身体健康的呼吸道传染病,是我国重大传染病之一。每年肺结核发病数始终位居乙类传染病的前列。今天,2020年3月24日,是第25个“世界防治结核病日”。其活动主题是“携手抗疫防痨、守护健康呼吸”。


一、结核病严重危害人民健康

结核病是由结核杆菌感染人体而引发的慢性呼吸道传染病。时至今日仍然是重大的社会问题和公共卫生问题,严重威胁人民的健康。

01、结核病仍是全球的重大公共卫生问题

世界卫生组织(WHO)发布的2019年全球结核病报告指出;2018年全球的结核病潜伏感染人群约为17亿;全球结核病发病下降缓慢,2018年估算全球新发1000万例结核病患者;结核病是单一传染病中的头号杀手,排全球死因顺位第十, 124万人因该病死亡(另有25.1万人因结核合并艾滋病而死亡)。

中国是全球30个结核病高负担国家之一。WHO估算,我国2018年新发结核病患者86.6万例,仅次于印度居全球第二位,患者数占全球的8.7%。

02、结核病对个体危害严重

结核病可以发生在除了头发和指甲外的任何器官。肺结核不治疗时几乎不能自愈,肺部病变吸收愈合十分缓慢、反复恶化和播散,病程迁延,形成空洞及纤维化,当病变累及血管时会引发咯血,对肺组织和肺功能造成严重损害,甚至导致死亡。

如果患者进行规范科学的抗结核治疗,也至少6个月才可治好。如果不规律治疗,常因治疗失败而转为耐药肺结核。耐药肺结核的病死率高、疗程长而治愈率低、医疗费用高。

03、呼吸道传播方式对公众健康造成严重威胁

传染性肺结核患者在咳嗽、打喷嚏、大声说话时,把带有结核菌的飞沫播散到空气中,周围人群吸入带菌飞沫即可能受到传染。呼吸道传播方式大大增加了传染风险。在人口密集的学校、工厂等场所,常因传染性肺结核患者长期滞留而导致结核病聚集性发病。

二、结核病预防控制的核心环节

目前结核病控制最有效的措施是肺结核患者的早发现及科学的治疗管理,最大限度的减少传播。

01、及早发现肺结核患者

广泛开展结核病防治宣传教育,提高公众防治意识,出现肺结核可疑症状及时就医。医生接诊发现肺结核可疑症状者应及时进行结核病检查和诊断,对所有诊断的肺结核患者进行传染病报告,并将患者转诊到辖区结核病定点医疗机构进一步诊断和治疗。

02、规范治疗肺结核患者

结核病定点医疗机构的医生为患者制定科学合理的治疗方案。区级结防机构组织患者居住地的社区卫生医务人员开展对患者的督导服药管理,确保患者规律、全程完成抗结核治疗,达到治愈目的。患者采取感染控制措施,减少对家人和周围人的传播。

三、北京市结核病疫情及特点

北京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结核病防控工作,不断完善结核病防治服务体系建设,大力保障结核病防治工作经费。近年来,我市一直坚持预防为主、防治结合、依法防治、科学防治的防治原则,抓住肺结核患者发现及治疗管理两个核心环节,突出结核病聚集性疫情监测与处置、流动人口结核病控制、学校结核病控制及耐药结核病控制等重点领域的防治策略,全市结核病防控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结核病疫情逐年下降。按照《国家卫生健康委办公厅关于调整肺结核传染病报告分类的通知》结核性胸膜炎归入肺结核的统计要求,2019年全市报告肺结核患者6941例,较2018年的7431例(肺结核6606例、结核性胸膜炎825例)下降了6.6%,肺结核报告发病率为32.2/10万,较2018年(34.2/10万)下降了5.9%,显著低于全国平均水平的55.4/10万。

我市疫情具有以下几个特点:

01、结核病仍是我市重大公共卫生问题之一

2018-2019年,肺结核报告发病率连续两年跃居甲乙类传染病首位,对首都人民健康构成潜在威胁。

02、结核病患者中流动人口占相当比例

2019年全市登记管理的肺结核患者中,流动人口的比例近42%,且多数患者的流出地属于结核病高发地区。流动人口肺结核患者管理已经成为全市工作的难点和重点。

03、学校结核病防控任务日益加重

本市共有各类学校3500多所,在校学生人数超过370万,其中普通高等学校数量居全国之首。该人群中聚集性疫情时有发生。

04、老年结核病防控挑战不容忽视

老年人群因机体免疫力下降,结核感染和发病的风险增加。同时由于老年肺结核患者常伴发其他疾病导致抗结核治疗管理难度增加,治疗转归较差。2019年我市常住人口中65岁以上人口达到11%,但报告肺结核患者中65岁以上比例达24%,其中北京户籍肺结核患者中65岁以上比例高达32%。

四、北京市结核病防控工作主要做法

(一)进一步完善政府主导,部门各负其责,全社会共同参与的防治工作机制。

1、进一步完善北京市防治结核病工作机制。2017年原市卫生计生委联合14个委办局印发了《“十三五”北京市结核病防治规划》。各区也印发本区的防治规划,各部门根据规划要求履行结核病防治职责。2019年,北京市卫生健康委联合7个委办局印发《北京市遏制结核病行动计划实施方案(2019-2022年)》,明确了加强结核病防治工作八大行动。

2、加大保障力度,逐步扩大结核病诊疗减免项目。结核病诊断与治疗纳入了我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城乡居民医疗保险范畴,患者发生的相关医疗费用,按相关政策予以支付。同时,我市在区级结核病定点医疗机构实施减免肺结核患者诊疗费用的惠民政策,并逐步扩大减免项目。特别是2018年以来在全市实施的免费耐药结核病筛查政策,提高了对肺结核患者的诊疗服务质量,还推动提前实现十三五规划相关目标。十三五以来,我市累计投入结核病防治经费近9200万元,保障了结防工作的有力开展。

(二)有效推进肺结核患者发现及治疗管理工作

1、全市各医疗机构肺结核患者报告率、转诊率均达到98%以上。在肺结核患者密切接触者、HIV感染者、65岁以上老年人及2型糖尿病患者中主动开展结核病筛查工作。登记管理患者由社区医生提供肺结核患者健康管理服务工作。试点地区探索利用智能电子药盒、手机APP等新技术新举措,提高患者的治疗管理依从性和治疗成功率。

2.不断推进耐药结核病控制工作。2019年继续推广分子生物学诊断技术对所有肺结核患者开展耐药筛查,对发现的耐药患者开展规范化治疗。

(三)继续加强学校结核病控制工作

按照《北京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北京市教育委员会 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北京市财政局 关于印发北京市学校结核病防控工作规范(2018 版)等的通知》市卫生健康委和市教委协调组织全市大、中、小学及托幼机构的新生结核病筛查工作,实现学校结核病防治关口前移。市、区两级结防机构组织开展学校结核病疫情的监测、病例的调查及现场处置工作,保障了校园的安全。

(四)不断拓展结核病健康宣传领域及方式

一是利用报纸、电台、电视台等主流媒体及公交、地铁站台、微信、微博等新型传媒开展全面宣传。二是开设结核防治咨询热线,随时提供专业服务。三是以抖音短视频创意宣传大赛等方式在特定人群开展宣传。四是志愿者走进学校、社区、军营、企业及羁押场所开展结核病知识传播,全年各类结核病防治宣传活动覆盖人次近2000万。

五、首都结核病防治惠民政策

为减轻患者医疗负担,提高患者治疗依从性和治愈率,北京市在区级结核病定点医疗机构实施减免肺结核患者诊疗服务项目的惠民政策,具体内容包括。

01、普通肺结核诊疗减免项目

对有肺结核可疑症状的初诊患者提供免费的痰涂片、痰培养、分子生物学快速检查和胸部X线拍片检查。对登记管理的肺结核患者,免费提供抗结核药品、3~4次痰涂片检查、1~2次痰结核菌培养检查、2次X线胸片检查以及6次肝肾功能检查。昌平、怀柔等区结合本区防病工作需要,扩大减免范围。

02、耐多药肺结核患者减免治疗

为了及时发现和治疗耐多药患者,减少耐多药结核菌的传播,从2008年起实施全国第一个由地方财政支持的耐多药结核病控制项目。在区级结核病定点医疗机构,为所有肺结核患者提供免费耐药筛查。为确诊且能治疗的耐多药患者提供免费治疗、免费检查,每月200元的营养交通补助。

03、结核病纳入医疗保障

结核病诊断与治疗纳入了我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城乡居民医疗保险范畴,患者发生的相关医疗费用,按相关政策予以支付。

六、对大众的建议

(一)出现肺结核可疑症状请及时就诊

肺结核病是一种慢性病,症状大多由轻渐重,由不明显到明显,逐步发展。因病变损害肺部,引起的呼吸系统症状主要有咳嗽、咳痰,约1/3的患者有咯血,当病变累及胸膜会出现胸痛、呼吸困难等。除了呼吸道症状,当病变进展快、范围广、炎症反应强烈时常出现疲乏、食欲减退、低烧、盗汗、不明原因体重减低、植物神经功能紊乱等全身症状。

所有呼吸系统疾病都可以出现咳嗽、咳痰症状,最常见的原因是上呼吸道感染,经常规抗炎治疗或随访观察后痊愈或明显好转。如果咳嗽、咳痰超过二周仍不见好转的,基本上可以排除上呼吸道感染,而患肺结核的可能非常大。有统计数据表明:咳嗽、咳痰二周以上或痰中带血者有30%-40%的被最终诊断为肺结核。因此,将咳嗽、咳痰2周以上,咯血或痰中带血称之为肺结核可疑症状,将有咳嗽、咳痰2周以上,咯血或痰中带血症状的人称之为肺结核可疑症状者。

出现咳嗽、咳痰2周以上,咯血或血痰时,应怀疑得了肺结核,要及时就诊。

(二)肺结核患者需坚持规律抗结核治疗

1、在接受抗结核治疗的肺结核患者,目前发烧了,应该怎么办?

正在接受抗结核治疗的肺结核患者,如果出现发热,不必惊慌。   

首先自我明确一下14天内是否有以下流行病学史:

(1)有武汉市及周边地区、或境内其他有病例报告的社区、或境外疫情严重国家或地区的旅行史或居住史;

(2)有与新冠病毒感染者(核酸检测阳性者)接触史;

(3)接触过来自武汉市及周边地区、或境内其他有病例报告的社区、或境外疫情严重国家或地区的发热或有呼吸道症状的患者;

(4)在小范围内(如家庭、办公室、学校班级、车间等场所),出现过2例及以上发热和/或呼吸道症状的病例。

如果没有以上流行病学史,体温也未超过38℃,可在家隔离观察的同时,注意休息,清淡营养饮食,对症处理,观察病情变化。如果2天后发热持续不退,症状愈加明显,出现高热、乏力、干咳,甚至伴有呼吸困难、畏寒、腹泻、结膜充血等症状,建议您立即去定点发热门诊排查,出行的路上注意带好口罩,做好个人防护。如果体温超过38℃,建议您立即去附近的定点发热门诊排查。

如果您有以上流行病学史,出现了发热、乏力、干咳,或者伴有鼻塞、流涕、腹泻等症状,建议您在做好隔离家人、做好个人防护的同时,尽快到附近的定点发热门诊排查。

2、绝不能因为担心交叉感染而拒绝规律到定点医院复诊取药。

近日,多位肺结核患者朋友在微博和微信中提问,鉴于目前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的担心,暂时不想到结核病定点医院复诊取药了,等疫情状况改善后再说,这是非常错误的想法。

抗结核治疗强调“早期、联合、适量、规律、全程”。其中,规律指每天按时按量服药,保证各种抗结核药物在体内维持适宜的血药浓度,以杀灭结核菌并防止耐药菌产生。在规律服药前提下,完成全疗程治疗才能治愈疾病,并显著降低复发可能。如果因各种原因间断服药,极易导致抗结核治疗失败,并可能发展为耐药结核病而增加治疗难度。

抗结核治疗中,肺结核患者需要定期到结核病定点医疗机构复诊,医生要根据患者的痰检、胸部X线检查、肝肾功能、血常规、尿常规等相关检查结果,评估抗结核治疗效果及不良反应发生情况,从而决定后续治疗方案。值得注意的是,治疗过程中部分患者检查结果提示已出现为肝肾功能异常、白细胞减低、尿酸增高等药物不良反应,却没有明显的恶心、呕吐、皮疹、关节疼痛等自觉症状。因此,每个月必须复查肝肾功能及血尿常规,在保证肝肾功能及及其他监测指标正常条件下才能继续抗结核治疗。

为了保证完成规律、全程的抗结核治疗,建议患者按时做好个人防护,选择距离最近的结核病定点医院复诊取药,以获得最好的治疗转归。

3、是不是症状消失后就可以不用继续吃抗结核药品?

肺结核多数起病缓慢,部分患者可无明显症状,仅在胸部影像学检查时发现。随着病变进展,可出现咳嗽、咳痰、痰中带血或咯血等,部分患者可有反复发作的上呼吸道感染症状,以及盗汗、疲乏、间断或持续午后低热、食欲不振、体重减轻等全身症状。咳嗽、咳痰≥2周,或痰中带血或咯血为肺结核可疑症状。

肺结核患者症状的出现、持续和患病状态不同步。大部分人发病早期是没有自觉症状,病情加重症状逐渐出现。同理,在抗结核治疗过程中,随着药物将病灶内的结核菌逐渐杀灭,肺结核的症状会逐渐减轻和消失,在治疗后期,和发病初期一样,大部分人又表现为没有自觉症状,但并不表示已经治愈。

因此,仅仅只是症状消失绝不是停止抗结核治疗的指征。如果单凭症状消失就自行停药,最大的可能是是你的前期治疗全部白费,造成治疗失败,甚至于变成耐药肺结核,给健康造成更大的危害。只有在完成全疗程的治疗后,医生结合你的症状改善情况、痰结核菌检查结果阴性、X线胸片检查结果等,才能综合判断是否治愈而确定是否可以停止治疗。

当然了,如果在抗结核治疗中,你的症状迟迟没有得到改善,那就得怀疑你的治疗方案是否合适,需要尽快进行血药浓度检测及结核菌耐药性检测了,以便根据检测结果调整治疗方案!

(信息来自北京结核病控制研究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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